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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创业补贴及服务办事指南(普惠篇)

发布时间: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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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用户注册

(一)线上自助注册

申报单位登录“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或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业务工作”栏目,线上填写单位信息,然后由法定代表人通过支付宝APP扫码进行实名认证即可完成注册,无须提供材料。

(二)线下窗口注册

申报单位办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统一信用代码证)、单位授权委托书,在人社线下服务窗口办理。

窗口注册成功后,经办人需要下载并注册登陆“江苏智慧人社APP”,点击“我的”,进入“企业服务”中的“我是经办人”,设置登陆密码,完成单位关联。窗口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必须是个人网厅或“江苏智慧人社”APP实人用户的手机号。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初次创业能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以用工登记为准),依法正常申报纳税6个月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主体,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多家创业实体的只能以一家创业实体作为申报主体,且申报主体不存在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发生。自营业执照注册2年内可申报。

《中共徐州市委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全面鼓励全力支持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委发〔2021〕53号)文件实施后(2021年12月27日及以后)注册的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不受以上人员身份限制。

(二)补贴标准

给予每个初创实体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线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网办大厅,点击“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创业服务”-“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后的“申报”,填写申请信息。

2.上传材料:①申请人人员类型证明材料(农民:户口本;大学生:学历证书或在读证明;退役军人:退伍证);②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③创业实体近六个月纳税凭证;④《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3.提交:点击“确认提交”,等待审核。

4.办理时间:全年工作日

(四)线下办理地点及所需材料

1.申请:创业者本人到注册地所属区创业指导机构经办窗口现场办理。

2.提交材料:①申请人身份证及人员类型证明材料(农民:户口本;大学生:学历证书或在读证明;退役军人:退伍证);②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③创业实体近六个月纳税凭证;④《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成功创业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依法正常申报纳税6个月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创办经营主体,创业实体需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补贴人数为申报时创业实体吸纳的就业人数。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多家创业实体的只能以一家创业实体作为申报主体,且申报主体不存在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发生。自营业执照注册2年内可申报。

《中共徐州市委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全面鼓励全力支持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委发〔2021〕53号)文件实施后(2021年12月27日及以后)注册的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不受以上人员身份限制。

(二)补贴标准

按实际带动就业人数一次性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累计不超过20万元。

(三)线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网办大厅,点击“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创业服务”-“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领”后的“申报”,填写申请信息。

2.上传材料:①申请人人员类型证明材料(农民:户口本;大学生:学历证书或在读证明;退役军人:退伍证);②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③创业实体近六个月纳税凭证;④《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3.提交:点击“确认提交”,等待审核。

4.办理时间:全年工作日

(四)线下办理地点及所需材料

1.申请:创业者本人到注册地所属区创业指导机构经办窗口现场办理。

2.提交材料:①申请人身份证及人员类型证明材料(农民:户口本;大学生:学历证书或在读证明;退役军人:退伍证);②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③创业实体近六个月纳税凭证;④《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三、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一)补贴对象

初次成功创业并租用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含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的实体。

《中共徐州市委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全面鼓励全力支持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委发〔2021〕53号)文件实施后(2021年12月27日及以后)注册的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不受以上人员身份限制。

初次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基地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经营场地创办的经营主体,可享受租金补贴。已享受政府租金补贴(减免)的各类创业主体不享受此项补贴。首次申报的创业实体需营业执照注册2年内且依法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多家创业实体的只能以一家创业实体作为申报主体,且申报主体不存在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发生。

(二)补贴标准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按年度申请据实给予补贴,租房面积2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补贴2400元;20-50平方米的,每年补贴3500元;50-100平方米的,每年补贴5000元;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大学生村官在农业产业园创业,租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补贴8000元。补贴标准不超过实付租金,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线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网办大厅,点击“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创业服务”-“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领”后的“申报”,填写申请信息。

2.上传材料:①申请人人员类型证明材料(农民:户口本;大学生:学历证书或在读证明;退役军人:退伍证);②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③创业实体近六个月纳税凭证;④经营场地租赁合同;⑤租金发票;⑥《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

3.提交:点击“确认提交”,等待审核。

4.办理时间:全年工作日

(四)线下办理地点及所需材料

1.申请:创业者本人到注册地所属区创业指导机构经办窗口现场办理。

2.提交材料:①申请人身份证及人员类型证明材料(农民:户口本;大学生:学历证书或在读证明;退役军人:退伍证);②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③创业实体近六个月纳税凭证;④经营场地租赁合同;⑤租金发票;⑥《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

 

四、创业基地运营补贴

(一)补贴对象

1.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市级各类创业孵化基地。

2.利用自有住房初次创业且生产或服务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创业实体。首次申报需在营业执照注册2年内。

(二)补贴标准

在加强基地跟踪管理和考核的基础上,对符合规定支出费用总额的50%给予基地运营补贴,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利用自有住房初次创业的创业实体,每户每月200元,最长补贴36个月。

(三)办理地点及所需材料

1.申请:基地运营机构管理人员、利用自有住房创业者本人到注册地所属区创业指导机构经办窗口现场办理。

2.提交材料

基地运营机构:①上一年度水电宽带接入及用于就业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等提升服务能力等支出凭证;②基地运营相关支出凭证;③基地公共服务费用(物业费、电费、水费、宽带费等)减免文件或规章制度等证明材料。④基地支出明细表;⑤加盖公章的《基地运营补贴申请表》。

利用自有住房创业:①利用自有住房创业者身份证和房产证;②加盖公章的《基地运营补贴申请表》。

 

五、创业孵化补贴

(一)补贴对象

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市级各类创业孵化基地

(二)补贴标准

按实际孵化成功(在基地内注册登记的新办企业,孵化成功搬离基地后继续经营6个月以上)的企业数,以每户3000元标准,给予基地创业孵化补贴。

(三)办理地点及所需材料

1.申请:基地运营机构管理人员携带公章到所属区创业指导机构经办窗口现场办理。

2.提交材料:①孵化成功主体花名册;②孵化成功企业营业执照;③创业服务协议;④撤离基地通知书;⑤经营现状;⑥创业孵化补贴申请表。